一、实验实训室安全
1.实验实训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实训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清洗剂、压力罐体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实训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实训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实验实训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7.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8.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9.要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10.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二、实验实训室风险控制措施
1.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及员工在进行实验实训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以及员工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实训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训操作。
2.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易燃、易爆等实验实训的实验实训室,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实训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辐射、噪声、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实验实训室要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实验实训室网络安全具体细则参照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各实验实训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实训室设备管理处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
②匪警电话:110;
③医疗急救:120。